温馨提醒
凭新政宣传单可免记分一次
昨日上午的宣传展览活动上,交警支队设置了各种形式的宣传海报,有记分新政的,也有交通事故案例。交警部门还在东城文化广场设置了路口通行体验区,模拟路口灯控及标志标线设置,让市民亲身体验交通出行法规,不少小朋友在父母的陪伴下参与。
此外,交警支队还向市民派发了记分新政的宣传单张。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可以保留该宣传单张。
如果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凡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驶的司机朋友,如果没有冲红灯、在道路上遇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不按照规定让行、在黄色网状区域内停车、占用右转弯专用车道停车、直行或左转、跨压路口划分车道的白色实线交通违法行为的,凭借宣传单张,在201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可以对所申请的车辆于2013年度发生的应记6分或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于记分一次。
交警提醒,免于记分每车只限一次。
链接
电子警察抓拍的部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次性记12分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一次性记6分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
一次性记3分
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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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问答有奖活动 昨日再抽出一二三等奖
昨日的宣传展览活动上,交警部门还举办了抽奖活动。
继10月份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手机短信问答有奖活动,并抽出一二三等奖后,昨日上午,交警支队再次开展抽奖活动。
据介绍,11月份,交警部门继续开展了交通安全知识手机短信问答有奖活动,有1.2万多市民回复短信并回答正确,昨日上午,交警支队从这1.2万多市民中,抽出了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奖品分别为iPad平板电脑、三星手机和手机话费卡。
交警部门提醒,交警部门开展的抽奖活动是真实的,此前有市民以为是诈骗活动,拒绝领奖,希望广大市民收到短信后,积极参加活动,在收到领奖通知时,及时前往领奖。
(东莞时间网-东莞时报)